
在超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
连州市卫生监督所位于连州市巾峰路28号,定编25人,在连州市卫生局领导下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。
卫生监督所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食品卫生法》、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,负责全市食品、公共场所、涉水产品、消毒产品等与健康相关的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申请受理、审核、上报和批准后的证书发放工作;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选址、设计进行卫生审核和竣工验收;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卫生监督计划,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;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,提出处罚建议,执行处罚决定;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故、医疗事故、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;负责对卫生投诉、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,承担卫生局交付的其他任务。
卫生监督所以崭新的姿态和优良的作风服务社会,做到忠于职守、履行职责、秉公执法、廉洁奉公,为人民的健康和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。 |